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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清潔整理相關設施及房間,請確實遵守CHECK IN / OUT時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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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下午15:00後住房,上午11:00前退房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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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並於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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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禁止吸煙、禁止攜帶寵物,不便之處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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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禁使用非客房配置之任何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,以免發生危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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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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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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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期:若需延期或改期請於住宿日7天前告知,將保留訂金半年或退費,退費金額為訂金扣除五成後之餘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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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天取消訂房恕不退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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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天災如颱風、地震因而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前往,則可退費或延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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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純屬個人任何因素,而導致當天無法到達,則恕不退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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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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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 |
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 |
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 |
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 |
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 |
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 |
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 |
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